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科环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 | 南京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对新港污水厂办公楼(一楼和二楼区域)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面积约650m2,建设高科环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分析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微生物中心。项目只进行实验室研发,研发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对外出售。 | 水环境:本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后道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弃水经新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检测废气经通风橱+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3排放;研发废气经通风橱+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小型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噪声: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废离子交换柱、废氧化铝球厂家回收,检测、研发废物,检测、研发废液,废试剂容器,初次清洗废水,过期试剂,沾染性废物,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